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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了之的粮案(上)

时间:2025-05-17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编辑:联络员

  一九八八年,粮食仍然是实行统购统销的政策。当年,上级下达给江西省南丰县的粮食(稻谷)收购任务是9420万市斤。加上本县的行业用粮和橘农购销粮2000万市斤,全县粮食收购任务共11420万市斤。

  当时,江西省的统购粮次购价,每100市斤为12.4元,行业用粮和橘农返销粮100斤为27.1元,而粮贩向农民直接收购为100斤为30一40元。粮贩运至福建、广东,100斤可卖60一80元。而春节期间,广东一些地方的大米,可卖到每市斤为1.8一2元。

  由于价格相差悬殊,粮贩便应运而生。为了确保粮食收购任务的完成,县里于一九八八年七月,专门在通往福建、广东的付坊乡董溪村,设立了粮食检查站,从工商、公安和粮食部门抽调人员,负责粮食出境的检查工作。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上午,分管监察工作的常务副县长饶志泉对我说:本月二十四日,福建省建宁县拦截了南丰9车走私粮食,据说是南丰二商局和税务局的工作人员贩运的,县委余鼎革书记指示,由监察局立案查处。当天下午,饶副县长又将反映工商局官升民、严仁占虎等人贩卖粮食的举报信转来我局。这就表明,除了社会上的粮贩外,政府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参与了贩卖粮食活动。

  为此,我对局里的其他工作作了安排后,十二月二十八日,带着监察股长何其,前往建宁县了解情况。据建宁县监察局张局长介绍,该县里心镇和京口方均拦过南丰、外运的粮食,仅昨晚里心镇就拦了6车,现还未处理。

  于是,午饭后,我们即从建宁返回里心,果然看到被拦的6车粮食停放在里心供销社的坪地上。据里心镇施日卿镇长说,这6车谷中,有5车是南丰太和镇的,共32吨,另一拖拉机的4吨谷,是付坊乡的。这6车谷是十二月二十四日凌晨时截的,并扣押了一张《江西省粮食出省放行证》”。

  施镇长还介绍说,前一星期,福建省清流县也拦了南丰16车谷。我们在登记了运粮的汽车和拖拉机的牌照号码后,还查看了省粮食放行证的号码及董溪检查站加盖的放行证印章,其放行时间为十二月二十八日。

  下午返回董溪检查站时,我们查询了有关情况,据该站工作人员介绍,该站固定人员为11人,按值班制度,每晚2人值班,上半夜1人,下半夜1人。但昨晚是4人值班,有公安局的滕安平、陈文伟,工商局的揭志民,粮食局的龚卫华。陈文伟、龚卫华2人从二十七日晚10时值班至二十八日凌晨。该站工作人员还向我们反映,十二月二十四日,县粮食局粮油议价么司的孔兆辉、白舍工商所刘志南、张小庚等人,强行通卡,运走4车粮食等问题。

  从一天中了解的情况看,贩卖粮食问题相当严重。不仅牵涉面广,而且执法部门的人员内外勾结,胆大妄为,检查‘站工作人员严重不纯,存在受贿放粮和玩忽职守问题,检查站形同虚设,为粮饭敞开大门。

  从上述情况看,由监察部门一家承办此案,显然不妥,它既牵涉到投机倒把,又涉及到行贿、受贿和渎职,很多人员不属于监察范围。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午,我将初步调查的情况向余书记作了汇报,并建议由公安局或检察院牵头,监察局配合。余书记意见,还是以监察局为主,检察院派人配合,你们有什么困难,我来解决。既然县委确定甶我负责,我便与肖经祥副局长商量,除留下2人负责局里的日常工作外,其他人员全部投入到查处粮案中。

  于是,由我带一队人前往本县的太和镇,了解粮食贩运和检查站人员受贿放粮情况,肖副局长带一组人员去福建宁化、清流等地检查站,了解拦截南丰贩粮情况。经过几天紧张工作,两个小组都获得了很大收获。

  我们这个组查出了检查站9名工作人员受贿放粮的证据。其中陈文伟、龚卫华在我们调查期间,还连续两夜放粮4车,每车收取200元。肖副局长去福建,仅清流县检查站就截获了南丰稻谷55566市斤,大米21994.5市斤并缴获了由南丰开出的3张《江西省粮食出省放行证》。在宁化县下赖检查站拦截南丰3车粮食3400市斤,并放走南丰粮食13车20万市斤,逃走1车3万市斤大米。

  一九八九年元月十一日,江西肖监察厅长王家福来到南丰,了解县监察局组建情况,并询问了南丰粮食案件的查处情况。我将上迷工作作了汇报后,王厅长认为粮安问题很严重。

  针对粮案的初查情况,元月二十四日,监察局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府广少写出了书面报告,建议县委、县政府加强对粮案的领导,组成联合调查组,统一领导,加强协调。对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处理,不属监察对象的,转有关职能部门查处,整顿检查站,杜绝粮食继续外流,并解决办案用车和经费。

  元月二十五日,王厅长委托监察厅小甘打电话来南丰监察局,要求县监察局将粮案情况,写成书面材料报省巳查证的问题和己!监察厅。于是,我便将已查清的问题和已掌握的线索,形成文字经县委余书记和谢允森县长审批后报省监察厅。二月二日,省监察厅要我直接去厅里汇报。王厅长看完材料后,对南丰粮食仍在外流,批许县里措施不力。

  二月二十三日,地区监察局电话通知去抚州,我到达抚州宾馆后,监察部的马庆增和省监察厅的谢允和处长,行署常务副专员黄听明,地区监察局长姜高山、副局长章友泉均在此迎候我。谢处长在询问了粮案查处的情况后,传达了孙希岳副省长的批示:

  ″祝平、逢雨同志:建议南丰县政府组织力量,立即制止,严肃查处,严禁倒卖粮食问题,建议由省监察厅牵头,由粮食局、工商局,抚州行署派人参加,组织一个班子,帮助南丰县政府研究解决这个问题,你意如何? 张举雨副省长批示:请监察厅按孙副省长批示办理。蒋祝平副省长周圈阅同意。

  随后,谢处长传达了王厅长的指示:了解一下案件查处情况,征求一下地区的意见,看看采取什么措施更好。接着,章友泉副局长传达刘南方专员的指示:鉴于此案牵涉到工商、公安等部门,孙、张、蒋副省长有批示,王厅长有具体意见,为了尽快把此问题查清楚,我的意见,由省、地监察机关组成联合调查组,以县为主,南丰县要尽快组织力量,请告诉谢(县长)、余(书记)两同志要认真处理。

  黄副专员面示:我在省里开会时,省长已向我打了招呼,你同去后请转告谢、饶县长,现在必须立即刹住粮食外流,以前的问题按省长的指示办,请饶副县长在3天内,把县里采取制止粮食外流的情况报行署办公室。

  3位副省长的批示和省监察厅、地区领导的指示,以这种方式传达,且未通知南丰县的任何领导,使我既感到责任重大,也为此深感不安。县里领导对此会有什么想法?我不敢多想。回到县里后,我分别向余书记和谢县长作了传达汇报。

  余书记未表示态度,谢县长指示,由监察局研究一下具体措施,由县政府办公室通知公安、工商、粮食、税务、农行的领导于二十四日下午在政府二楼会议室开会。因谢县长当天另有急事,委托我在会上传达省、地领导的指示。

  1、整顿董溪检查站,建立制度,加强领导力量,由公安、工商、粮食局领导,轮流到检查站值班,切实杜绝粮食外流。

  2、对检查站工作人员受贿、玩忽职守或公职人员,参与贩卖粮食者,由所在单位责令其停职检查,待问题查清后根据情况再作处理。

  5、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关闭粮食市场,取缔粮贩。凡经查获的贩卖粮食,一律没收;驾驶员为粮贩运粮,一律吊销驾驶执照。上述措施,经县领导审阅后,由县政府办公室形成文字,上报行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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