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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鑫通用及4名责任人被通报批评7亿元购买私募基金未审批

时间:2023-10-25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编辑:联络员

  2023年10月24日,上交所发布公告,对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公告指出,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购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并全额支付基金认购款,未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市场影响。

  详细来看,2023年6月17日,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告称,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涂建华代表公司签订了《华睿千和聚财精选一百六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7亿元购买华睿千和发行的期限为一年的私募投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为R4,单笔基金份额锁定期限为365天。合同于6月15日正式生效,经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涂建华审批,公司于当日全额支付基金合同项下人民币7亿元申购款。

  然而,此次基金产品认购款项7亿元,占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96%。由于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止损线万元,占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13.27%,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且公告显示,该产品风险较高,加之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的回撤风险,存在给公司带来更大损失的可能性,甚至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但公司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2.1.1条、第2.1.7条、第6.1.2条,《上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等有关规定。对此,上交所作出通报批评的决定,并将此事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同时,要求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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