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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绝(jué)伐(fá)这件事可以这样理解吗?

时间:2025-07-28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编辑:联络员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施行半年有余。此次修订强化了科学技术人员的科普责任,强调了科普与科研的协同定位,为科学技术人员参与科普工作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保障与行动依据。

  科普是科学技术人员的分内事。从科学发展的本质看,科研工作与科普工作相辅相成。科学技术人员通过艰苦探索与研究,在各自的领域取得新发现、新成果,这是科学技术发展的核心动力。但如果这些成果仅停留在学术期刊与实验室中,无法被大家所了解,那么科学的价值就得不到充分施展。与此同时,网络上存在一些“伪科普”声音,社会公众在一些关于科学技术发展的具体问题上容易受到误导。

  广大科学技术人员要持续输出专业权威的声音,用优质科学理论知识占领科普传播主阵地,以促进公众科学文化的普及和科学素质的提高。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科学技术人员参与科普存在“不愿、不屑、不敢、不擅长”这“四不”问题。科学技术人员通常承担着科研项目、教学任务等工作,难以抽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准备科普内容、开展科普活动;科普需要将专业深奥的科学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内容,这对习惯学术性表达、缺乏媒体思维的科学技术人员来说是一种挑战。此外,在现行的科研评价体系中,科普工作难以获得应有认可和奖励,科学技术人员参与科普或被认为不务正业,积极性受到打击。

  新科普法在多个方面强化了对科学技术人员参与科普工作的支持。首先,明确了科学技术人员的科普责任与权利,并强调科技领军人才和团队要带头开展科普。其次,对各类科学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提出了明确的支持要求,并规定科技企业应当把科普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最后,就科学技术人员普遍关心的评价激励问题,提出要“健全科普人员评价、激励机制,鼓励相关单位建立符合科普特点的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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