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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

时间:2019-05-30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编辑:联络员

  本报北京5月27日电(记者陈劲松)民政部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解读了由民政部、教育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郭玉强介绍说,《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实际需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经费保障。特别是要求各地统筹使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资金,用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民政部本级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公益金,要逐步提高儿童关爱服务使用比例。

  《意见》提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思路:对于已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推进其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对于尚未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推进其整合现有资源,明确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来承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相关工作;对于已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但抚养照料儿童能力不足的,推进其就近委托儿童福利机构代为养育。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倪春霞表示,传统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主要是面向流浪儿童开展救助保护工作,但近年来随着儿童工作的发展需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除了面向流浪儿童,也开始面向遭受家暴需要临时庇护的儿童、因为各种原因暂时无人监护的儿童拓展,为他们提供一些临时的照料服务。

  倪春霞称,《意见》第一次明确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在当地民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承担的10项工作职责。如要负责指导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基本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推动协调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要协助司法部门打击拐卖儿童、对儿童实施家暴以及胁迫诱骗或利用儿童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等。

  截至目前,中国共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806个,2018年共计救助保护各类儿童6.8万人次。倪春霞称,下一步,中国民政部将加大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动机构进一步转型升级,为更多有需要的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

  郭玉强介绍说,民政部经与财政部协商,决定从2019年开始,中央财政补助东、中、西部的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从原来每人每月200元、300元、40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50%,即每人每月提高到300元、450元、600元。

  在提高孤儿生活费补助标准的同时,中国还把孤儿保障的内容逐步向医疗和教育保障拓展。郭玉强表示,将继续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对孤儿医疗康复费用医保报销后的自付费部分给予补贴,支持有医疗康复需求的孤儿渡过难关。

  在教育保障方面,民政部拟实施孤儿助学相关工程,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形成衔接,“对成年后考入大学,就是18岁以后不再拿孤儿生活保障费的这些考上大学的孩子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给予生活费补贴,支持孩子们完成学业,为他们立足社会、融入社会创造条件。”郭玉强说。

  本报北京5月27日电(记者陈劲松)民政部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解读了由民政部、教育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郭玉强介绍说,《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实际需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经费保障。特别是要求各地统筹使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资金,用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民政部本级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公益金,要逐步提高儿童关爱服务使用比例。

  《意见》提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思路:对于已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推进其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对于尚未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推进其整合现有资源,明确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来承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相关工作;对于已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但抚养照料儿童能力不足的,推进其就近委托儿童福利机构代为养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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