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健康 > 本文地址:http://www.duitang.net.cn/jiankang/2019/727.html

无证驾共享汽车致1死1重伤被判刑两年半

时间:2019-06-13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编辑:联络员

  本报长沙讯20岁的长沙伢子钟某冒用父亲身份证和驾照,竟通过APP平台审核并租到共享汽车,途中撞上一对父女,致一死一重伤。6月11日,开福区法院审理这起案件,被告人钟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此外,被害人的家属将钟某、钟某华、环球车享(长沙)汽车租赁公司、某保险公司诉至开福法院,要求各被告承担相应责任。目前,民事案件正在审理中。

  2018年11月15日,钟某在明知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使用其父钟某华的驾驶证,并冒用父亲的名义,在环球车享(长沙)汽车租赁公司******会员。随后,钟某在没有完成本人手持身份证、驾驶证拍照程序的情况下,交纳了1000元租车押金,绑定自己手机号码后,竟取得了******资格。之后,钟某多次扫码驾驶该公司的共享汽车在长沙市区行驶。11月17日20时许,正下着小雨,钟某驾驶共享汽车行驶至开福区金马路某路段时,撞上了行走在靠中心线双黄线机动车道上的栾某某、栾某父女二人,女儿栾某当即倒地不起,而栾某某被撞到对向机动车道上。这时,出租车司机罗某驾车行驶至此,出租车左前轮碾压了栾某某的身体。

  事发后,路人拨打120和110电话,栾某某父女二人被送往医院抢救。11月26日,女儿栾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钟某应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害人栾某某、栾某负次要责任,罗某不负责任。经司法鉴定:被害人栾某某车祸致重型颅脑外伤,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被害人栾某符合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

  2018年11月17日,被告人钟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家属代为垫付3万元医药费。

  法院认为,钟某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事故主要责任,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钟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家属代为垫付3万元医药费,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栏目分类

本网转载作品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我们进行修改或删除!联系我们-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