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体育头条 > 本文地址:http://www.duitang.net.cn/tiyutoutiao/2019/5230.html

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须追本溯源

时间:2019-10-23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编辑:联络员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对2016年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

  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测算,结合汽车报废年限、电池寿命等因素,2018年—2020年,我国累计报废动力电池将达12万~20万吨,2025年达到35万吨的规模。可以说,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大规模报废的浪潮即将到来。

  “动力蓄电池使用年限一般在5~8年,有效寿命则在4~6年。这意味着第一批投入市场的新能源车动力电池基本处于淘汰临界点。”天能集团董事局主席张天任表示,通常动力蓄电池容量衰减至80%以下时,将不能完全满足汽车动力需求,可以梯次利用于其他领域。

  张天任说,目前,退役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主要有两个去向:一是梯次利用,二是再生利用,将报废电池拆解后,将其中的重金属提炼,再次使用。国家对动力蓄电池的再生利用高度重视,2018年,工信、科技、环保等国家部委联合印发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加强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等。但动力蓄电池的再生循环利用还是一个新兴领域,尚处在起步阶段,面临着诸多困难和不足,《规范条件》和《办法》的及时修订显得尤为关键和重要。

  目前,我国电池的回收体系尚不健全,汽车生产企业、电池制造企业、回收企业、再生利用企业之间尚未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权责还不够清晰。这些制度措施,对加强报废电池的高效利用起到了积极作用。而动力电池溯源管理的进一步完善,在《规范条件》修订稿中得以凸显。

  比如在“技术、装备和工艺”的总体要求中,《规范条件》修订稿新增了一条,“应满足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有关要求,具备信息化溯源能力,如溯源信息系统及编码识别等辅助设施设备”。在提及无法处置“综合利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子元器件、金属、石墨、塑料、橡胶、隔膜、电解液等零部件和材料”,要求企业“按国家有关要求交有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集中处理”的同时,“做好跟踪管理”。

  安全是动力蓄电池发展的基础,同样,《规范条件》修订稿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过程中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其中,在“环境保护要求”条款里,单独针对“气体”增加更详细的处理要求,“在综合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在常温常压下易燃易爆及排出有毒气体的残余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燃易爆危险品贮存”。

  我国锂资源量为700万吨左右,位居全球第四。但由于锂矿品位差、提纯难度大、成本高,每年需要进口大量的锂矿,对外依存度超过85%;“中国需求”还推动了电池级碳酸锂价格的暴涨,从2015年初的不到5万元/吨上涨到2017年底的18万元/吨,涨幅接近3倍,不利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对我国的资源安全提出严重挑战。

  张天任说,废旧动力蓄电池是宝贵的“城市矿山”,金属含量远高于矿石,将其中的锂、钴、镍等有价金属加以回收,再生利用,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对外依存度等。

  在节能环保方面,《规范条件》修订稿首次对锂元素的回收率提出规范,即不低于85%,采用材料修复工艺的,材料回收率应不低于90%。为了避免工艺简陋、技术落后的回收再生“小作坊”影响行业的整体健康发展,《规范条件》修订稿升级了环保要求。

  目前再生技术尚未成熟,自动化水平低,成本居高不下。张天任说:“应针对废旧动力蓄电池再生利用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产学研联合攻关,不断提高工艺装备水平、金属提炼技术、节能降耗水平,突破关键共性技术,有效降低生产成本,逐步培育成熟产业体系。”

栏目分类

本网转载作品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我们进行修改或删除!联系我们-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