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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患者称麻醉中被男医师袭胸:年龄大就活该吗?

时间:2019-05-30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编辑:联络员

  近日,女网友小鱼(化名)在微博上爆料,自己在安徽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耳鼻喉科看病时,遭到男医生的猥亵。

  小鱼称,当时由于要做喉镜,嘴里还含着麻药,“在我没有一点点防备的情况下,右边罩杯被掀开,一只手伸了进去。”她吓得一激灵,把嘴巴里面的麻药咽了下去,对面前的男性医师呵斥道:“为什么抓我的胸?”

  5月25日下午,由于咽喉肿痛,小鱼来到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耳鼻喉科门诊,进行雾化治疗。当时诊室里是素不相识的一位中年男性医师,看过小鱼的病例后,该医师表示需要用听诊器检查心肺。

  随后就发生了文中开头的一幕。小鱼称,该医生在诊室中仅承认是“冒失”,不承认猥亵。自己向医院投诉后,服务台的工作人员却径自把她的联系方式给了被投诉的医生。

  但该医院宣传科主任在接受澎湃采访时表示,负责处理小鱼投诉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告知涉事医生其被投诉猥亵一事。涉事医生自行查询小鱼就医信息获取号码,是想告诉她,没完成检查可以退钱。

  随后,警方到场、常务副院长露面,小鱼与涉事医生在诊室对质。但由于双方各执一词,事情没有任何进展。

  民警将小鱼和涉事医生带回派出所做笔录时,小鱼提出申请指纹鉴定,但办案民警称“做不来”,因为指纹在胸部处,很难提取鉴定。这一说法得到了一名一线刑警的认同:“指纹一般在光滑表面容易提取,人体皮肤本身就有纹路,基本不会留下指纹。”

  目前,医院和小鱼都没有否认的是,涉事医生的确给患者做了心肺检查。“耳鼻喉科有没有必要进行心肺检查”因此成为网友讨论焦点之一。

  上海的一家三甲医院的执业医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如果怀疑肺部毛病影响上呼吸道或者气管进异物,咳嗽等就必须听心肺,“医生有裁定权。”

  有不少执业医师认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需要听心肺,男医生都不应该单独对女患者进行操作,即便是体检,若对方是女性,男医生也需要在家属或者另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进行。蚌埠二附院也承认的确有这样的操作规范,但由于耳鼻喉科一般不涉及隐私检查,因此医院没有在诊室安排其他人员。

  根据公开报道,类似投诉或起诉医生猥亵的事件,一般发生在患者处于麻醉过程,意识不够清醒的状态下。

  2012年,一妇女在厦门市妇幼保健医院接受手术。麻醉医生趁患者仍处于意识恢复阶段,对其实施猥亵行为。半年后,厦门法院对实施猥亵的麻醉医生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赔偿女患者10万元。

  大多数情况下,此类举报往往因为难以取证而不了了之。小鱼坦承,由于当时耳鼻喉科诊室内没有第三个人,也没有摄像头,的确无法证实猥亵行为的发生。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说,如果该患者对医生提起民事诉讼,患者负有举证责任。同样,如果医生告患者诽谤,那么举证责任就是医生承担。”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的王昊宸律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王昊宸同时表示,由于性骚扰案件隐秘性特征,举证难是个普遍问题,也正因如此,很多性骚扰案件的诉讼请求会被法院直接驳回,受害者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另一边,蚌埠医学院二附院涉事医生已经停职。该院宣传科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该医生当天就停止出诊,接受警方调查。随着舆论发酵,事态严重性超出他本人和医院的判断。

  此外,该宣传科工作人员还透露,该医生平时为人热情,与同事关系融洽,还在蚌埠医学院带着学生。被女患者举报之后,还有学生愤愤不平,想去为老师辩解,但被学校制止。

  舆论发酵后,事情的走向的确有点“失控”。小鱼的身份信息陆续被网友挖出,不少网友指责她不是安徽财经大学的在校学生,却在微博上写了安财误导网友。医院宣传科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该女患者是一位“30多岁的中年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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