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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两强三提高”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4)

时间:2019-10-04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编辑:联络员

  5. 加强依法行政保障。深入贯彻宪法修正案,增强宪法法律意识,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完善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结果运用。(责任单位:政法处,各有关处室,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

  1. 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加强委门户网站与省政府服务网数据同步整合。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重点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居民电子健康卡、互联网医疗共享平台、钉钉政务和业务应用等重大项目实施、功能完善和推广应用,着力提升全省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责任单位:办公室、政法处、规划处,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各省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2. 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加快公共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启动编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责任单位:基层处、政法处,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

  3. 优化营商环境。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为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预留合理空间,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审批流程,简化申请资料,取消无法定依据的前置条件和证明材料。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对社会办医实行一站受理、窗口受理、并联审批,推进网上审批,开展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进一步简化三级医院的设置审批,对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社会办医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建立社会办医难题反馈联系机制,定期收集社会办医遇到的难题,及时办理、沟通、反馈。开展多元办医示范区建设标准研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信用联合奖惩力度,建立健全社会办医信用黑名单制度。(责任单位:规划处,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

  1. 加快建设“大系统、大数据、大平台”。按照省政府“全打通、全归集、全共享、全对接、全统一、全覆盖、全联通、全在线”要求,依托省级电子政务云平台和省级公共数据平台,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功能,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息互联互通。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推进浙江省居民电子健康卡和省级影像共享诊断中心项目建设;建设浙江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完善浙江省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目录,建立健全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工作机制,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共享应用、业务协同。(责任单位:规划处,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各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2. 提升行业治理大数据应用水平。完善“健康浙江”政务服务平台和浙江省卫生计生数据仓建设,以政府数字化转型为先导,全面推进审批服务、执法监管、社会管理、智慧办公等数字化协同。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在行政监管和综合服务领域的应用,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对改革监测、医疗质量、经济运行、机构发展和资源综合等实时监测,为行政部门科学决策和精准治理提供依据。(责任单位:规划处,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

  3. 建立健全数据标准和安全制度。研究制定健康医疗数据的基础标准、数据标准、技术标准、应用标准、管理标准以及安全与隐私保护类等标准。建立标准应用测评体系,加强信息标准符合性测试,强化标准的推广实施。完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推进涉密信息分级保护和非涉密信息等级保护的建设和测评,提升卫生健康领域敏感数据防泄密的监测、防治、预警能力。(责任单位:规划处,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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