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时尚 > 本文地址:http://www.duitang.net.cn/shishang/2019/3755.html

六省概况-湖北省(3)

时间:2019-09-12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编辑:联络员

  8、城市房地产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籍人士所拥有的房屋产权须交纳城市房地产税。计算方法为,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额计算纳税,年税率为1.2%;或者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税率为12%。房产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9、车船使用牌照税:外商投资企业拥有和使用的车辆、船舶,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车船使用牌照税。载重汽车、机动船和非机动船依其载重或净吨位数量计税,其他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依车辆数量计税。

  10、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工资 、薪金所得须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采取累进制计算,共分9级,最低为5%,最高为45%。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

  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事劳务所得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对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利息 、股息 、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为扩大利用外国资金,积极吸引外商直接投资,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各级政府制定了各种类型的外商投资优惠政策,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对外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与减免规定。尽管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但新所得税法还规定,对此法颁布以前建立的企业适用的税收优惠,可安排五年过渡期,使其享受的税收优惠期满为止。

  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新税法实施前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率通常为33%,但对以下行业、地区实行优惠税率。

  1、15%优惠税率:设立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在浦东新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区且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能源、交通、港口、码头等基础设施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

栏目分类

本网转载作品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我们进行修改或删除!联系我们-

Top